宋渡从夹衣里摸出一片磨得发亮的木牌。木牌背面有一道县衙收文刻记,年号与收文簿所用的样式相符。

        袁慎的表情变了些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是受过件,不是口头说过。县里应有对应的存根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秦守拙把里中耕作簿放到石板上:「这三年每回报荒、报麦苗,我都写宋渡。去年大旱,他还和伍七一道挖过引水沟。」

        伍七抱臂道:「他种地我能证明。但证明他种过,不代表我同意在这里修屋等洪水。该给安置就给安置,别拿田权拖着人不走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陆桂坐在陆小禾搬来的小凳上,接过话:「谁要搬,让他搬得起;谁有地,也不能因册子少两笔就算成没地。这两句又不打架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袁慎把两本册子摊开。一册是县中田籍,写着「青槐东滩,公荒乙八,四亩」;另一册是军户交割抄簿,记着「北渠甲三,暂给退伍军士宋渡开垦」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就是这儿!」宋渡急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且慢。」袁慎用笔指向边栏,「军册上的给耕,是准你先垦三年,期满由地方丈验,再定登籍。它不是直接赐田契。况且甲三、乙八是两套编号,得先证明落的是同一块地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宋渡的嘴唇动了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来他等了三年,等的不是把早已属於他的东西盖个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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