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张文远,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,却曾依照马永福指示更改田地记录,明知缺乏正式议定与见证,仍然配合制作不实文书。
岑照微将他的供词与原始田册一并整理。
「张文远,你虽然今日愿意交代当年经过,但不能因此免除责任。你是否收受过马永福的银两,是否知道契约印记有问题,都必须向官府说清楚。」
张文远跪下。
「小人愿意接受调查。」
「至於其他村民,若当年曾被迫缴纳不合理田租,或掌握公田收成的证据,也可一并呈报。」
赫连朔将石工锤、木牌、旧契与相关物证逐一封存。
温辞蘅则再次确认周怀安的伤势与木牌血迹记录,将验屍结果交给晏疏珩。
所有证据整理完毕後,晏疏珩命人将马永福、张文远及相关文书一并移交柳溪村所属县衙,交由地方官府依法审理。
马永福侵占公田十年,杀害周怀安灭口,罪证确凿,等待他的将是律法裁决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