淑芬劝我想开点,一切交给时间就好。也许吧,如同丫头曾告诉过我的,想他吧,尽情地去想,等到有一天,感觉想得很无味时,我就自由了,我希望可以是这样简单就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握着方向盘,车子在省公路上面奔驰,这条路很熟悉,我曾走过,只不过那时,我很少起来看风景,上次走这条蜿蜒的省道时,我躺在一个男人的大腿上,只看见天空,那时,我们刚从台南疯狂地过了一天一夜。

        车速很快,像在飞一样,但我却感觉沉重。我x前的钻石项链,沉重的让我几乎无法喘息,无法抬起头来面对未来的天空。

        医院的工作应付起来并不难,只是因为我算新手,有很多地方都不熟悉,还好这里的学姊们大多相当和气,所以并没有遭遇到太多麻烦,唯一b较烦的,是要常常出去接baby,一些小医院无法照顾状况不好的新生儿时,我们就得去接手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开车我很习惯,因为方向盘在我手上;坐救护车出去就很难受,因为你不知道司机大哥等一下会往哪边转,我经常在还没抵达请求转诊的医院前,就已经先晕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淑芬常常笑我,不过她自己其实也差不多,时间在捉m0工作环境与乱七八糟的日夜班交替中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後,忽然,酸雨结训了,也下部队一段时间了。他是陆军,很幸运地,在离台北不算太远的新竹某基地当兵。某基地的意思,就是其实我也不大知道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由於我跟淑芬的班未必都相同,因此我多了很多自己一个人的时间,逛书局、买唱片是我最大的嗜好。这,也是长毛最大的嗜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以前的他常常穷得连饭都没得吃,所以他真的只能「逛逛」。村上春树的书我几乎都买到了,包括他买不起的厚一点的那几本。张大春的作品我几乎都看完了,只剩下我实在看不懂的《城邦暴力团》。陈昇的那首「镜子」几乎被我听烂,因为那曾是长毛最Ai的歌。自从他剪掉一头长发之後,我也没再剪过发,你失去了长发,所以换我来留。你不得不放弃的长发,与你惯有的主张,由我在这里,继续坚持下去,只是,我没告诉你。

        捧着邱妙津的作品,走出了东海书苑,我在想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外表与内在强烈冲突、矛盾的人。他很孤僻,不喜欢人多的环境,不喜欢跟一群人搅和。大多数时间,他只活跃於小众团T中,偶而跟猫练习马戏团把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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