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这与我所看见的事实不相符合,完全背道而驰。

        茫然地回家,茫然地喝乾了长毛他娘送我的自酿梅酒,然後茫然地,昏睡一觉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躺在棉被上,想着发生在今天下午,几百公里外的事情,在恍惚中睡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隔天,淑芬用脚踩着我的肚子,叫我起床。「你最好快点起来,因为你已经迟到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啊……!」

        下午四点的小夜班,我睡到三点五十分,还兀自在宿醉中。淑芬今天放假,她已经逛了一圈彰化市的永乐街商圈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不要为了一个男人疯成这样好不好?」

        没有时间听她罗唆,我换上衣服,抓起车钥匙之後,赶紧便要冲出门,可是愈急,往往愈容易出错。我的右脚卡在半统靴里面,进退两难,可是我的左脚,却已经套上了一只夹脚拖鞋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欸,你真的疯啦?你要穿这样出门喔?」

        我低头一看,上半身已经穿着衬衫,非常完整,可是我的下半身,居然还是当作睡K穿的小热K。天哪!

        「还有,你手机丢在客厅,昨晚它响了一夜,你已经醉得不醒人事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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